出租的房子可以转让给个人吗?出租的房子不能转让。租房后可以过户吗?你说的租房是历史遗留问题,在福利分房政策逐渐消失的过程中,一些设施较好的出租房在房改政策下被收入较高的租客买走,所以出租房越来越少,租赁房屋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登记的,这些房客对这所房子没有产权。如果他们想卖,他们只卖租约,国家规定租赁不能卖,如果他们不租,他们应该归还给房管局,但是,房管局的人不守规矩。只要给钱,他们就帮租客改名,买房管局改名,房产中介可以做到这一点。
1、高分!房屋的使用权可以赠与吗?怎么个程序?
使用权只有依附于所有权才能赋予;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福利房,你不能给使用权,因为你没有处置权。一般政府建设的租赁房都是有房屋使用权的,市场上交易的大多是有产权的房子!产权赠与基本上公证处判定你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可以赠与!至于房子的使用权,是不能赠送的,因为你只有房子的使用权,别人没有!
2、租约房的概念是什么?购买租约房需要注意什么?
■长沙谁能买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批准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批表)的人员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不享受房改实物优惠的中低收入无房户,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未婚男青年年满25周岁,女青年年满23周岁)。
■没有工作单位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可以去哪里核实收入和住房情况?先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再由新购房业主所在的区政府或区房改办提出审核意见并盖章。■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购房申请人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夫妻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明;(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三)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四)经批准并盖章的表格(一式三份);(5)双方买方的技术职称(中级以上)和职务(科级以上);(六)其他需要的文件。
改革开放前,桂林市民几乎都是由国家租住公房。届时,租户的户口可以留在公租房,这与近年来政府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公租房政策不同。你说的租房是历史遗留问题。在福利分房政策逐渐消失的过程中,一些设施较好的出租房在房改政策下被收入较高的租客买走,所以出租房越来越少。现在租的房子基本都是设备差,或者房子太小太旧,或者租客收入太低,不想买或者买不起,或者不划算,所以租客继续租。这些房客对这所房子没有产权。如果他们想卖,他们只卖租约。国家规定租赁不能卖。如果他们不租,他们应该归还给房管局。但是,房管局的人不守规矩。只要给钱,他们就帮租客改名,买房管局改名。房产中介可以做到这一点。桂林一般市场价3万到5万一个租约。这样的老房子要拆了重建,房管局当然会安置原来的住户,不让他们露宿街头。原则上会给住户另一套公房出租,这是补偿。但是这个补偿的价格和商品房补偿的价格有很大的区别,不会补偿你一套有产权的商品房。就算能拿到有产权的商品房,也要按市场价出一大笔钱。3、租赁房可以过户给个人吗
租赁房屋不得转让。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的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仍然有效。买受人不能以自己已经成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只能在租赁关系结束后转移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七百二十五条,根据租赁合同,在承租人占有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租房后可以办过户吗?
一般情况下,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过户登记。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的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仍然有效,买受人不能以自己已经成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只能在租赁关系结束后转移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七百二十五条,根据租赁合同,在承租人占有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