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须满足一定条件用人单位应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要从公司领取经济补偿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被公司单方面辞退,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1、十年老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法律解析】: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自愿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有没有经济补偿和工作年限没有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自动?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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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劳动者可以根据下列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理解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身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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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第四条应该怎么解释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予以公示或者告知。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重大问题。第一,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员工奖惩、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制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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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二、劳动合同的八个必备条款是: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7、《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四条内容?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8、劳动合同法38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要从公司领取经济补偿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被公司单方面辞退,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9、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延伸信息:想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停止其应有的法律效力,除用人单位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外,超过六个月但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和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在本公司工作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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