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内容法律已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怎么办
如果申请执行被驳回,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强制执行,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是不支持或者不完全支持执行异议的,应当提起执行异议诉讼。一、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如何处理。驳回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先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被驳回的,再次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经复议不能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民事经济纠纷,多少钱才可以立案?
民事经济纠纷可以不分金额提起诉讼,金额没有限制。民事纠纷又称民事纠纷,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纠纷(可惩戒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都是因为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而引发的。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义务规范,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导致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包括:1。民事纠纷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纠纷;3.民事纠纷的处理。分别是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根据民事纠纷的特点和内容,民事纠纷可分为两部分:一是财产关系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3、起诉材料提交一个月了,怎么还没有收到通知?
这种情况最好问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在七天内通知当事人。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
4、民事诉讼中被告能否申请追加被告
从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可以看出,作为追加当事人的共同诉讼在我国是否必要,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可以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共同,人民法院必须共同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提起诉讼或者共同应诉的人称为共同诉讼人。
必要共同诉讼中遗漏被告的,被告无权追加另一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与本案有法益的,只能列为第三人,不能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5、单凭一张借条能起诉吗
只能起诉一张借条。如果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对方不还款,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目前还不能提起诉讼。但如果欠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在债权人催促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可以提起诉讼。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1)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届满后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3)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即没有规定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最长保护期限20年的限制。(4)对于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借款人明确拒绝偿还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明确拒绝偿还,自借款人明确拒绝偿还之日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6、民事诉讼法全文重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的主体性: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提起诉讼现已成为权利救济和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1.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1.保障诉权,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规范撤诉行为,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障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条件负责,不能当场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收到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7、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它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最基本的程序,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立法的角度来说,很多程序的顶端都有规定。这部分条文最多,内容最复杂,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整体性和层次性。请回答短问题,或者方便的话请给我QQ什么的,我可以直接问你。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一)概念和起诉条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称为起诉。
投诉是一种请求;诉权就是请求权;而起诉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行为。我们应该区分这三者。起诉是民事诉讼的法律行为,它可能导致诉讼程序和诉讼活动的发生。因此,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8、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新
法律主体性: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于2015年2月4日正式实施。新民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六大亮点:保护诉权,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规范撤诉行为。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保护诉权,建立立案登记制度。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不能当场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收到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9、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是否可以一个以上
原告人数不限,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超过一人,即使在集体诉讼案件中,最多也需要五名代表人。
原告人数没有限制,只要他们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之间因财产纠纷、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是两个最重要的主体。做原告需要一定的条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原告的。法律意义上的法律分析资格,是指社会主体在满足立法机关预设的一定条件时,在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法律身份或法律角色。
10、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内容
法律已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主体不合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在认定原告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情况下,驳回原告起诉的司法行为。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指原告的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原告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评价的内容不一样。驳回起诉可以发生在案件审理之前,也可以发生在案件审理之后,属于程序性判决,适用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经过实体审理之后,判决形式应适用于原申请是否支持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