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期限是怎样的?

支票票据权利期限在下列期间如何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票据权利期限、追索期限等,支票权利的期限是多长?答: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消灭: (一)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

票据权利期限

1、支票的权利时效是多长时间

法律主体性:答案: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的,票据权利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见票即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两年内有效;(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清算日或者被起诉日起三个月。

票据权利期限

第四条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付款请求权实现之日为追索权消灭之时;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二级权利,只有在付款请求被拒绝或出现法定情形时才能行使。因此,持票人未先行使付款权而行使追索权,被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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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承兑汇票权利时效是多久

票据时效是指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消灭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继续行使权利,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继续行使权利,可以因期间届满而拒绝债权人的请求,也可以因期间届满而使债权人的权利灭失或者消灭。银行承兑汇票是我国经济领域常用的结算工具,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时效做了详细的规定。本文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时效为例,详细分析了票据时效。

票据权利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可以是六个月以内的任何期限。在业务实践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通常以月为单位。第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期限为2年。银行承兑汇票权是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从票据到期日起两年。票据权利期限可以分为两部分:1。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在此期间,银行承兑汇票的持有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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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种票据的权利时效

四张票据的权利限制如下:1。即期汇票。意思是持票人提示票据的日期为到期日。没有必要接受即期汇票。如果没有明确的付款期限,就是见票即付的汇票。2.定期支付账单。指汇票表面已清楚注明付款日期的汇票。对于该汇票,持票人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以明确付款责任。3.远期汇票。指可以在未来某个时间支付的汇票。4.延期付款汇票。

票据权利期限

票据遗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票据除外。票据时效是指持票人能够有效行使票据权利的期间。这里“票据权利的行使”是广义的解释,不仅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还包括请求承兑和请求拒绝证书。广义的票据限制还应包括行使票据权利的限制和保全票据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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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据有效期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如下:1。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3.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提示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至于你说的“有效期”,票据法里没有这个说法。票据上的时效只是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时间和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期限

一般从票据签发之日起算至到期付款日止。持票人必须在汇票的付款期限内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银行不接受过期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其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付款期限应当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之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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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票据期限怎么计算

法律主观性:票据的期限计算如下:期限按月计算的,以到期月日计算;如果没有太阳,月底就是预产期。期间以小时计算的,从规定时间起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不计算起始日,从次日起计算。法律客观性:票据法第十七条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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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

支票的票据权利限制:1。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汇票到期日起两年。见票即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两年内有效;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清算日或者被起诉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期和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票据权利期限

7、银行承兑汇票的 票据权利期限包含哪些方面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日期是指银行承诺无条件付款的日期。既不是发行日期,也不是失效日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票据,有一定的期限。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可分为付款期限、追索权期限。扩展信息:承兑是票据行为的一种附属行为,是基于票据签发行为的成立,承兑行为必须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票据付款人作出的票据行为,表示其在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

票据权利期限

8、支票 票据权利期限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见票即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两年内有效;(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清算日或者被起诉日起三个月。

票据权利期限

9、票据追索权期限

法律主体性: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为:1。前手的追索权是在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2.对前手的追偿权在和解之日或者被诉之日起三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见票即付的汇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清算日或者被起诉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期和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法律客观性:《票据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按照汇票债务人的顺序,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者全部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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