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小公司工作,老板以各种理由不签劳动合同,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又拖欠。没签劳动合同,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当然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没签合同就逃避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要勇敢维权,别让辛苦付出打了水漂!